××××人民法院
送達回證
案號 | |
案由 | |
送達文書 名稱和件數 | |
受送達人 | |
送達地址 | |
受送達人 簽名或者蓋章 | |
代收人及 代收理由 | |
備考 |
填發(fā)人: 送達人:
注:①送達民事訴訟文書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四條,、第八十五條,、第八十六條的規(guī)定辦理,。
②代收訴訟文書的,,由代收人簽名或者蓋章后,,還應注明其與受送達人的關系及代收理由,。
【說明】
1.本樣式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四條,、第八十五條,、第八十六條,、第八十八條,、第八十九條、第九十條,、第九十一條制定,,供人民法院送達民事訴訟文書時,,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記明收到日期用。
2.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,,但是可以采用傳真,、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以及公告送達的除外。
3.如果同時送達多種訴訟文書,,在送達回證中的“送達文書名稱和件數”欄中分別寫明文書的名稱和件數,。
4.受送達人是單位的,受送達人簽名或者蓋章欄內應注明收件人身份,。
5.非直接送達的,,在“備考”欄記明送達方式。
6.送達訴訟文書,,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,。受送達人是公民的,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,;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,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,、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,;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,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,;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,,送交代收人簽收。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,,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,,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。
7.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,,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,,說明情況,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,,由送達人,、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,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,;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,,并采用拍照、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,,即視為送達,。
8.經受送達人同意,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,、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,,但判決書,、裁定書、調解書除外,。以傳真,、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(tǒng)的日期為送達日期。
9.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,,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,或者郵寄送達,。郵寄送達的,,以回執(zhí)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。
10.受送達人是軍人的,,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,。
11.受送達人被監(jiān)禁的,通過其所在監(jiān)所轉交,。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,,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。
12.代為轉交的機關,、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后,,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,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,,為送達日期,。